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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出台升级版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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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全面提升基层安全风险管控和生产安全事故防范能力,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近日,石家庄市政府根据安全生产工作实践中发现的问题和形势发展的需要,在改进完善2013年出台的《关于推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基础上,出台了升级版的《石家庄市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出台的规定与2013年出台的意见相比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明晰加强了层级责任。在县(市、区)辖区内,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划分责任网格,实行县、乡(镇)、村(社区)及县级行业主管部门“条块结合”“一纵三横”的网格化管理。管理的对象为网格责任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定区域、定人员、定责任、定任务”要求,建立行业包线、区域包块责任制,共同抓好网格内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规定将原网格安全管理责任人基本由政府系统干部承担扩展为县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实际也可扩大到四大班子领导担任。责任的扩展更加符合“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乡村两级网格安全责任人包括上一级的包联干部,从而进一步加强了监管力量;同时,量化细化了各层级的任务。二是突出了严格精准施治。各级网格责任人对重点及规模以上企业实行“一企一档”管理,健全完善“一台账、四清单”,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各级网格全覆盖式检查企业的频次质量提出具体要求,完善了抽查、通报制度。针对当前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权限下放的实际,要求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充分调动优势教育资源,以专家授课、解惑答疑、示范观摩等方式,组织各行业领域专家,定期对乡镇安全生产执法人员集中组织进行专业知识和执法业务培训,做到放权不放任、交责不推责、赋权与赋能同施、压任务与传帮带并举,有效解决责任落不实、管理不精准、新业务不适应等问题。规定还突显了以执法案卷评查促提质、以包联监督指导解难题、以通报讲评推进度。三是强化了规范高效执法。新组建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建立完善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举报、处理及监控等制度,对事故隐患、非法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实行动态化即整即治,倡导运用边界协调,积极配合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同频共振触动效应。在法理衔接上严格遵循应急管理部印发的《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意见》及即将实施的《河北省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相关规定,强调执法聚焦、直击“痛处”,有制度、长“牙齿”,密切刑行衔接,加大事前处罚力度,做到执法过程规范、惩处宣传同步。在运行保障措施方面,将网格化管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重要内容,确保管理运行常态稳定,落实乡镇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岗位津贴,对村级网格员每月给予适当补贴,注重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快队伍建设专业化、管理风格军事化、执法行为规范化的步伐。

 据石家庄市安委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规定的出台是有效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的具体举措,也是革故鼎新、着力提升安全发展水平的必由之路。在制定规定的过程中,一方面充分征求了各县(市、区)及市直各部门的意见建议,另一方面借鉴吸收了先进省市的经验做法。规定作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一项制度创新,将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延伸到了末端。通过网格化管理,必将打通安全生产最后一公里,必将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必将进一步织密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安全网,必将进一步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本文供稿:石家庄市应急管理局 郭增虎 张东林